實驗室旋轉製粒器的安全要求
1.實驗室旋轉製粒器應在相關的醒目位置設置清晰的操作標誌。
2.所有轉動部件應轉動靈活。不得鬆動。危險處應按規定塗漆。
3.旋轉製粒器應配有防止磁性金屬異物進人器內的維護裝置。
4.旋轉製粒器應裝有打開製粒部位的門罩時防止電器啟動的連鎖裝置(小於22kW製粒器除外)應無卡滯和碰撞現象。所有緊固件應緊固。
5.旋轉製粒器的傳動器構應有平安防護裝置。各項數值應與該器的實際情況相符。
6.產物標誌的內容應滿足本標準的要求。包括平安標誌、轉向標誌及潤滑標誌等。
二、實驗室旋轉製粒器的結構要求
1.壓模壓輥之間的間隙應在一定範圍內可任意調節。
2.旋轉製粒器應設有控製块状長度的切刀調節器構。
3.喂料器的轉速應可調節。其調速方式應方便可靠,易於操作。
4.旋轉製粒器應設有獨立的喂料器和調質器。並能滿足製粒器在各種不同生產能力下的要求。
5.旋轉製粒器調質器應具有蒸汽添加接口(需要時也可設有液體添加接口)入口處應有觀察檢測取樣口。
三、實驗室旋轉製粒器的可靠性要求
發生停器故障(更換易損件除外)前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500小時。
1.旋轉製粒器正常工作時。
2.旋轉製粒器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滾動軸承溫升不得超過40℃。
3.旋轉製粒器工作區環境的粉塵濃度不得超越10毫克每立方米。
4.壓模的資料及外表硬化處置方法應保證壓模在加工一般禽畜块状飼料時的使用壽命≥600h/隻。
5.壓輥的資料及外表硬化處置方法應保證壓輥在加工一般禽畜块状飼料時的使用壽命≥300h/隻。